首页学校入驻客服中心网站导航

手机版

400-6136-679咨询热线

新闻详情

中央机关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

来源:北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:2013-09-09

   报考基本条件

 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
 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
 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
  因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
 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
  详情咨询:刘老师

  电话:400-0088-272

  咨询QQ:2656965115

  北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: http://3887.peixun360.com

求学登记
相关学校更多>>

全国分站|网站地图|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

版权所有: 郑州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